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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单科《VIP通关班》
价格 ¥ 1180.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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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劳动合同的期限

(一)种类

  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
  •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
  1. 以完成单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
  2. 项目承包方式完成承包任务的劳动合同
  3. 季节原因用工的劳动合同
  4. 其他双方约定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
  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(铁饭碗)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情形:
  1. 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(单10)
  2. 初次实行或国企改制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(双10)
  3. 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且劳动者没有规定情形的(有工作能力且无过错),续订劳动合同的续订合同时间从2008年1月1日起计算
  4. 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
  • 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且劳动者没有规定情形的,续订劳动合同的:(劳动者有能力,无过错
  1.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
  2. 严重失职、营私舞弊,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
  3.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,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,或经用人单位提出,拒不改正的;
  4. 劳动者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,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,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
  5.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
  6. 劳动者患病或因工负伤,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,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
  7.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,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,仍不能胜任工作的

注意: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,从2008年1月1日后续订起开始计算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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